心肺复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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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前言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並非單一的技術,它包含了一系列的評估及行動。近來,我們更瞭解到心跳停止並非單一的問題,因此,心肺復甦術的步驟可能需要根據不同的心跳停止之病因而有所變通,這項議題在研究者之間引起了很大的思辯,然而,爭辯只終歸到一句話:「如何使更多民眾及醫護人員學會心肺復甦術並成功的運用這項技巧?」。 [编辑] 流行病學在美國,急性心跳停止是重要的死因之一,到院前死亡的確切數目,雖然不同的研究間數據差異不小,但美國疾病管制局估計每年約有三十三萬人在到院前及急診室因冠心症而死亡,這其中有二十五萬人無法活著到達醫院。在北美洲,急性心跳停止的年發生率為每0.55/1000人。 [编辑] 心跳停止及生存之鏈大多數心跳停止的患者,其心臟會在某個時間點,出現心室纖維顫動。心室纖維顫動有一些進程,倘若去顫術能在患者倒下之五分鐘內實行,則整體急救將有最大的成功率。正因為大部份的突發狀況並不允許五分鐘內保證一定有醫護人員到達患者身邊,因此,要達到最大的生存率,只能仰賴1.一般大眾對心肺復甦術的熟稔及2.社區內隨手可得的自動體外去顫器。在機場、客機、賭場及醫院裡,已經證明了結合上述二者可得到特別高的救活率。 心肺復甦術不管是在電擊前或電擊後,都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當心室纖維顫動造成的急性心跳停止發生,若心肺復甦術能在第一時間施行,則患者的生存機會將提高二至三倍,在此情況下,心肺復甦術必須一直持續到自動體外去顫器或手動去顫器的到來。倘若患者歷經了五分鐘左右的心室纖維顫動而沒有接受任何處置,則先行短暫的心肺復甦術(將血液推到大腦及心臟)再實行去顫的手段,已知可比直接施行去顫術,得到更好的成果。而電擊完後立即再行心肺復甦術(不要浪費時間檢查患者),也是一樣重要的,因大部分的患者在電擊後都呈現心跳停止或無脈搏電流活動,而心肺復甦可能將上述情形轉換成灌流性心律。 並非所有的死亡都是來自急性心搏停止及心室纖維顫動。有未知比例的患者,其猝倒的病因是窒息,比如溺水或藥物中毒。而在兒童,窒息則是佔最大部份急性心跳停止的病因(在成人,最大的病因為心室纖維顫動),約5至15%才是來自心室纖維顫動。在動物的實驗上,證實了在窒息時,最好的急救成果,來自於壓胸及換氣,然而,即使沒有人工呼吸,光是胸部按壓,也比什麼都不做,還來得成效高。 [编辑] 心肺復甦術:根據患者年齡及施救者身份[编辑] 簡單化根據2005年頒布的臨床指引,基本救命術的程序被簡化了,主要是為減少在嬰兒、小孩及成年患者上的步驟及技術差異,這些簡化,有許多是特別為了一般無醫療背景的民眾所設想的。這其中有一項全新的建議:除了新生兒外,面對所有的嬰兒、兒童及成年患者,當急救者只有一人時,壓胸及換氣次數的比率一律為30:2(舊的建議為15:2)。 [编辑] 非專業與專業施救者之心肺復甦術之不同心肺復甦術的技術,會根據施救者是否具有醫療專業背景,而有不同的建議,其建議如下:
[编辑] 年紀的分野小孩及大人的心跳停止的病因相異,因此,針對嬰兒及兒童的急救步驟的建議,勢必得和針對成年人者,有所不同。然而,沒有單一的解剖性或生理性的特徵可以分辨小孩及大人,也沒有科學證據能定出一個特定的年紀以適用成人之步驟,因此,現行對年紀的分野,純為考量實用性及便於學習。 對新生兒患者建議的心肺復甦術,適用於剛出生者,直到其離開醫院為止。嬰兒心肺復甦術的臨床指引,適用於年紀不到一歲的患者。 針對非專業性施救者的兒童心肺復甦術,適用於年紀約在一至八歲的病患;而針對非專業性施救者的成人心肺復甦術,則適用於年約八歲以後的患者。為了使非專業性施救者能減少學習的負擔,這項年齡的建議和兩千年頒佈的指引是相同的。 針對醫護人員的兒童心肺復甦術,適用於年紀在一歲至青春期初(約十二至十四歲),界定的方法是判別第二性徵的存在與否。醫院(尤其是兒童醫院)或兒童加護病房可以選擇將兒童心臟救命術的適用對象套到全部的兒科患者(一般上至十六到十八歲),而非以青春期與否來判斷施行成人心臟救命術或兒童心臟救命術。 [编辑] 對小孩使用自動體外去顫器及去顫術在醫院外,當一個兒童被發現時已經呈現心跳停止的狀態,則不管是非專業性施救者或醫護人員,都應先給予五輪的(約兩分鐘)的心肺復甦術,之後才接上自動體外去顫器。之前有提到,大部份發生在兒童的心跳停止,病因並非心室纖維顫動,若是立即接上並執行自動體外去顫器(需要停止一切動作以分析心律),將延遲急救換氣及壓胸的時機,而兒童正是最有可能受益於壓胸及換氣的族群。 若醫護人員目睹 兒童突然倒下,則該醫護人員應以最快的速度,使用自動體外去顫器。 針對小於一歲的嬰兒能否使用自動體外去顫器的議題,目前沒有明確贊成或反對的建議。 面對一歲到八歲的兒童,若可行的話,急救員應使用兒科專用減輕電流量的去顫裝置,這類針對兒科病人設計的減少電流量之裝置,其適用年齡最大可至八歲(約25公斤重或約127公分高),傳統的自動體外去顫器則適用於八歲以上的小孩(重25公斤以上或高127公分以上)及成年人。而兒科專用的去顫裝置則不該使用在八歲以上的患者,因這類裝置所提供的電流量,對較大的孩童、青少年或成年人來說,是不足的。 在醫院裡的急救,急救員應立即施行心肺復甦術,並在第一時間使用自動體外去顫器或手動去顫器。使用手動去顫器時,首次電擊使用每公斤體重兩焦耳的能量,而接續的電擊使用每分斤體重四焦耳的能量。 [编辑] 行動順序若在發生心跳停止的現場,有多人在場,則許多事可同時進行。一或多名受過訓練的急救員,應待在現場以立即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時請旁觀者打電話給緊急醫療系統並取得自動體外去顫器(若有的話),如果只有一名急救員在場,則行動順序如下所述(更詳盡的細節,可參照成人基本救命術、去顫術及兒童基本救命術): 針對無反應的成年患者,非專業性施救者的行動如下:
針對無反應的嬰兒或孩童,非專業性施救者的行動如下:
一般而言,對醫護人員建議的急救程序和針對非專業性急救員者大致相同,除了以下數點:
[编辑] 簡查呼吸及急救換氣[编辑] 檢查呼吸當非專業性急救員在檢查一個無反應成年人的呼吸時,所該判斷的是正常的呼吸,這項原則應可幫助非專業性急救者去分辨患者是否有呼吸(表示不需要心肺復甦術)或是有臨終喘息(表示患者有可能已經心跳停止並需要心肺復甦術)。當非專業性急救員在檢查嬰兒或兒童的呼吸時,應該判斷的是呼吸的有無,因嬰兒及孩童常會有不正常的呼吸型式,但卻是合適的。 醫護人員應檢查成年患者是否有適當的呼吸,某些病患的呼吸會有不足,而需要額外施予換氣。針對嬰兒及兒童的換氣評估,則要參照兒童心臟救命術。 [编辑] 急救呼氣每一口急救呼吸要持續一秒鐘,並使患者胸部產生可視的起伏,其它建議如下:
[编辑] 胸部按壓針對嬰兒及兒童,不管是非專業性急救員或醫護人員,胸部應該壓迫至原本胸部縱深的三分之一至一半。針對所有的患者,施救者應用力壓、快速壓(速率每分鐘一百下),並在每一下按壓間,讓胸部回復至原本的形狀,並且將壓胸的中斷減到最小的程度。 因為兒童的體形差異性大,急救員不一定只能用一隻手對所有的兒童施行壓胸。急救員可根據情況,使用一隻或兩隻手(如同針對成人),按壓兒童胸部至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深。 非專業性施救者應對所有患者(嬰兒、兒童及成年人)探用30:2的壓胸-換氣比。醫護人員使用30:2壓胸換氣比的時機,在:1.現場只有一名醫護人員、2.所有情況的成人心肺復甦術;醫護人員使用15:2壓胸換氣比的時機,在嬰兒及兒童患者且現場有兩名急救員時。 [编辑] 嬰兒
[编辑] 兒童[编辑] 成人[编辑] 新生兒之心肺復甦[编辑] 心肺復甦術之重要每個人都要學會此基本急救技巧,並取得心肺復甦術認證卡 以證明能正確操作心肺復甦術每一個動作 並在心肺復甦術認證卡失效前 再接受心肺復甦術訓練以重新取得心肺復甦術認證卡 通常心肺復甦術訓練都是免費,訓練時間為四小時 【】==核發心肺復甦術認證卡單位(台灣)==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 [编辑] 索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