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虚词
文言文虚词有很多,最常见的有十八个: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最为人所熟识的是之、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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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而
[编辑] 何
為什麼
[编辑] 乎
[编辑] 乃
[编辑] 其
其=他
[编辑] 且
且=而且
[编辑] 若
[编辑] 所
[编辑] 为
[编辑] 焉
焉等於豈
[编辑] 也
[编辑] 以
[编辑] 因
[编辑] 于
[编辑] 与
[编辑] 则
[编辑] 者
[编辑] 之
“之”字的用法, 主要有以下四大種:
- 人稱代詞
- 作第三人稱代詞,通常用作賓語,稱代人,物,事,可譯作“他,她,他們,她們,它”等。 例: 桓侯故使人問之
- 可活用於稱代自身或對方。例: 君將哀而生之乎?
- 用作雙賓語中的近賓語。例: 公語之故, 且告之悔
- 用作兼語,既是前面動詞的賓語,又是後面謂語的主語。 例: 吏護之還鄉
- 當主謂詞組擔任賓語時, 可用作主謂詞組的主語。 例:聞之死,欲住
- 指示代詞
- 相當於“此, 這”。例:均之二策, 寧許以負秦曲
- 語氣助詞
- 用在句末,在動詞,形容詞或時間詞後面,湊個音節, 無實義, 不必譯出。例: 公將鼓(動詞)之。例: 頃(一會兒, 時間詞)之, 煙焰張天,人馬燒溺死者甚眾
- 結構助詞
- 用在定語與中心詞中間, 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字。 例:魏莊子之歌鍾也
- 用在主語與謂語中間,使其失去獨立性而變成主謂結構,做句子的主語,謂語,賓語,以及狀語,定語等。 例:大道之行也, 天下為公
- 用在前置的賓語和動詞之間, 不必譯出。 例: 詩云: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 用在主語與介詞結構之間,以強調介詞結構,不必譯出。例: 至之市,而忘操之


